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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发布2018年版智能制造标准(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2019-01-29     作者: 信息员     浏览数:15375   

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提速

来源:中国能源报

     本报讯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发布了关于征求《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18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以下简称《指南》)的通知。《指南》规定,到 2018 年,累计制修订 150 项以上智能制造标准,基本覆盖基础共性标准和关键技术标准;到 2019 年,累计制修订 300 项以上智能制造标准,全面覆盖基础共性标准和关键技术标准,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

    智能制造是落实我国制造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中国制造 2025 的主攻方向。加快推进智能制造,是加速我国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推动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重塑我国制造业竞争新优势具有重要意义,“智能制造、标准先行”,标准化工作是实现智能制造的重要技术基础。为指导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智能制造标准化工作,解决标准缺失、滞后、交叉重复等问题,在《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15 年版)》的基础上,工信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组织制定了《指南》。

    根据《指南》,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结构包括基础共性标准、 关键技术标准、行业应用标准三个部分。

    基础共性标准用于统一智能制造相关概念,解决智能制造基础共性关键问题,包括通用、安全、可靠性、检测、评价等五个部分。关键技术标准主要包括智能装备、智能工厂、智能服务、智能使能技术和工业互联网等五个部分。依据基础共性标准和关键技术标准,围绕《中国制造 2025》中提出的十大重点领域,优先在十大重点领域率先实现突破,并逐步覆盖智能制造全应用领域,各行业结合自身发展需求和智能制造水平,制定重点行业的智能制造标准。

    根据《指南》,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按照“三步法”原则建设完成。第一步,构建由生命周期、系统层级和智能特征组成的三维智能制造系统架构,从而明确智能制造对象和边界,识别智能制造现有和缺失的标准,认知现有标准间的交叉重叠关系;第二步,综合智能制造系统架构各维度逻辑关系,将智能制造系统架构的生命周期维度和系统层级维度组成的平面自上而下依次映射到智能特征维度的五个层级,形成智能装备、工业互联网、智能使能技术、智能工厂、智能服务等五类关键技术标准,与基础共性标准和行业应用标准共同构成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结构;第三步,对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结构分解细化,进而建立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框架,指导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及相关标准立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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